國門生物安全是構成國家安全的重要一環,海關動植物檢疫工作更是在國門上守護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和屏障。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頒布和實施,海關總署進一步完善風險監測預警、調查評估、檢疫準入、應急處置等口岸動植物疫情和外來物種防控制度,確保生物安全法落實落細,維護國門生物安全。
據相關報道,今年一季度,全國海關在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中截獲檢疫性有害生物204種1.4萬余次,在郵遞、進境旅客攜帶等非貿渠道截獲外來物種710種1749批次。
全面嚴格規范執法
生物安全法是我國生物安全領域的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系統性、統領性法律,它的頒布和實施標志著我國生物安全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副司長王益愚說:“海關是維護國家生物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全面有效、嚴格規范執行生物安全法,是海關的職責任務。”
生物安全法頒布后,為進一步強化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海關總署自上而下,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并建立了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對在檢疫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動植物疫情疫病和重要外來入侵物種,在風險分析基礎上,啟動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發布風險預警信息,采取嚴格檢疫處理,限定入境口岸、限制入境、禁止進境等措施,有效防范有害生物和外來物種傳入。
海關對標生物安全法,密切關注境外重大動植物疫情,全面強化風險研判、風險布控,對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運輸工具、集裝箱以及郵件、快件、旅客攜帶物品等實施嚴格檢疫,加強CT機等先進設備配備,采用智能審圖等先 進技術,提升口岸查發能力,切實維護國門生物安全。
為加大執法處罰力度,海關啟動“國門綠盾2021”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引進、攜帶、郵遞、走私外來入侵物種和禁止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嚴防動植物疫情傳入和外來物種入侵。